第十五章 综合防灾规划 15.1消防规划 15.1.1现状概况 海流图镇有二级普通消防站一个,位于杭盖街托修街坊旗城建局东侧。目前有22名消防官兵,配备消防车3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占地面积4791.1平方米。 现状存在主要问题是: 1、消防水源不能满足要求,设施数量不足。大多消防栓都年久失修,影响灭火救援。 2、城市消防给水管网末端水压低、水量少,不能满足要求。 3、一些公共场所没有按规定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存在火灾隐患。 4、部分建筑(特别是娱乐性建筑)不符合消防要求。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经营、运输等环节不规范。 15.1.2消防规划 1、消防站布局 根据本次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以每个消防站责任区不大于7km2和接到报警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按照便于消防车迅速出动扑救火灾和保障消防站自身安全的要求,在城区增设2个消防站,将规划区分为3个责任区。每个消防站占地3000m2左右,配有4~5辆消防车,并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分布在几个重要的交叉路口附近,且与医院、托幼、小学等人流集中的单位保持一定的距离。 2、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是有效扑救火灾,提高城市抵御火灾能力的重要设施。消防水源包括人造水源和天然水源两种,城市供水能力应同时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管网,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最不利点市政消防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流量不应小于10L/S-15L/S。对于给水管道陈旧,管径、水量、水压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现有给水管网,供水部门应密切结合市政给水管网的更新进行改造,使城市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达到消防给水要求,市政消火栓损坏时,应当由供水部门及时修复。 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当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3、消防车通道 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的顺利通行,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4m,在沿街建筑长度超过150m的街道均应设有不小于4mx4m的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上空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规划城市干道的车行道均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应重点解决支路和小区内部消防通道问题,由于这些道路较窄,严禁沿路摆摊设点,不准设置路障,各类建筑间在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时,还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道路的宽度、间距、转弯半径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火灾报警与消防通讯指挥 采用比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且在电话分局至消防队火警接警室设置不少于两对的火警专线。在城市一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或责任区消防队均应设有线和无线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在城市火警总调度台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都应设有专线通讯。 15.2抗震规划 15.2.1地震危险性分析 海流图镇地处狼山——吉兰泰地震断裂带和川井、乌兰断裂带之间,断裂带走向大致为东西方向,这两条断裂带的存在对海流图镇的重大工程建设有着较大的影响。 近年来,虽然不断受到震感影响,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区附近的地质构造分析和历史资料记载,受两个地震断裂带的影响,地震依然存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地震局防灾减灾规划和中旗具体情况,中旗建筑基本抗震设防要求为7度,对于重点设防类项目,抗震要求为8度。重点设防类建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15.2.2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1、规划指导思想:抗震规划按照平震结合、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合理可行的对策,提高抗震防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带来的损失。 2、目标: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证地震时人民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在遭到相当设防标准的地震影响时,要害系统不致受较重破坏,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尽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 15.2.3规划模式 按照有关规定:海流图镇按丙类模式编制抗震防灾规划。 15.2.4地震防护要求及标准 按照国家新颁布的《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 2001)的规定,抗震防护标准采用地震动参数,海流图镇的抗震设防在中心区,提高一度设防。 抗震防灾应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的抗震工作原则,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房屋工程建设的抗震防灾能力。镇区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均需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防灾要求。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设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审查和抗震设计审查是抗震设防管理的重要举措,应将其纳入工程建设和管理程序。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专家专门研究,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下列工程建设和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评价: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以及一旦遭受地震破坏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对其建设场所必须进行严格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15.2.5避震疏散 1、避震疏散场所 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和其它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1.5公里以内。 2、 避震疏散通道 以城市干道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疏散救援通道,疏散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道路中心线至建筑红线距离一般应大于建筑高度的一半。 15.2.6城市生命线工程 (1)交通系统 海五公路、海川公路,固海等公路,是海流图镇对外交通的主要通道,地震后是疏散人员、接受外来物资和抢救人员的调运、伤病员外送转移的生命线,应确保畅通。 对新建、改建的主干道的设计、施工标准应严格把关,强化交通指挥和管理,保证救灾指挥用车。 2、供水系统 采用多水源环状管网系统,并采用抗震柔性接口,地震时保证供水需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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